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關于達州市通川區朝陽東路371號-3門市公開招租(第二次)
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出租方)擬將達州市通川區朝陽東路371號-3門市經營性資產標的委托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對外公開招租,茲邀請符合本次公開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參加競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按照相關程序要求,以網上報名、網上交納競租保證金、現場公開電子競價方式進行。
二、資產狀況、交付標準及出租用途
(一)資產狀態:達州市通川區朝陽東路371號-3(臨街門市),測繪面積152.13平方米,無獨立產權證, 2020年9月14日已到期。
(二)交付標準:本標的以實物為準,實行現狀競租,出租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三)出租用途:出租資產的用途必須根據資產現狀并按照國家規定合法經營,不得用于從事工業生產加工、手工作坊生產、有毒有害和重污染等行業經營(提供承諾函并加蓋鮮章)以及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三、意向承租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單位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個人提供個人身份證明。但納入誠信負面清單的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組織不得享有承租權);
(二)本次標的物招租不允許聯合體承租;
(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四)意向承租人報名時須交納競租保證金16200元。
(五)出租門市維修、與經營有關的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費用由競租人自行負責,門市移交后其相關的責任和義務由競租人自行承擔。招租底價以評估底價為基礎。承租人不得轉租門市,否則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并沒收其履約押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負責。
四、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11月17日09時00分
資料遞交要求:資格審查當日,出租方應當現場接受資格審查資料,已在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提交申請的意向承租人須在9時之前將競租資格審查所需原件現場提交至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B區四樓報價室。未按要求送達的,出租方應當拒收。
(二)需提交資格審查資料:
1.法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資料:
(1)租賃申請書(原件);(見附件一)
(2)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單位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為競租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二)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5)在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系統中打印的競租保證金交納憑證(原件);
(6)承諾承租資產的用途必須根據資產現狀按照國家規定合法經營,不得經營黃、賭、毒及違法行業,不得經營對周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有重大影響或環境污染的項目。(提供承諾函并加蓋鮮章的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條件相關資料(原件)。
2.其他組織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租賃申請書(原件);(見附件一)
(2)表明該組織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證明(原件);
(3)表明該組織負責人身份的有效證明文件(原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5)在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系統中打印的競租保證金交納憑證(原件);
(6)承諾承租資產的用途必須根據資產現狀按照國家規定合法經營,不得經營黃、賭、毒及違法行業,不得經營對周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有重大影響或環境污染的項目。(提供承諾函并加蓋鮮章的原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條件相關資料(原件)。
3.自然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資料:
(1)租賃申請書(原件);(見附件一)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格式詳見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4)在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系統中打印的競租保證金交納憑證(原件);
(5)承諾承租資產的用途必須根據資產現狀按照國家規定合法經營,不得經營黃、賭、毒及違法行業,不得經營對周邊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有重大影響或環境污染的項目。(提供承諾函并加蓋鮮章的原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條件相關資料(原件)。
(三)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放棄意向競租:
(1)逾期未在網上提交租賃申請的;
(2)未按要求交納競租保證金的;
(3)現場未按要求提交資格審查相關資料的。
(四)意向承租人須通過資格審查才能參與競租。
五、招標期限、租金收取辦法、電子競價方式和成交價款支付方式
(一)招標期限:達州市通川區朝陽東路371號-3門市租賃期限均為3年。以上出租資產具體租賃期以出租方正式交付時開始計算。期滿后,出租方按相關規定重新招租。原承租人應在租賃期限屆滿后規定時間內無條件騰空門市并搬離。
(二)招租底價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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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性資產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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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
積(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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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底價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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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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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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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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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州市通川區朝陽東路371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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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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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00(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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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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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租金收取辦法
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則,承租方應在《房屋租賃協議》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第一年租金和租賃保證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5個工作日內交付房屋。以后年度租金應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個月交納,合同租期內租金不遞增。
(四)電子競價方式
本次公開電子競價每輪每次加價幅度為1000元或其整倍數,
最終報價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價的意向承租人成交,當場宣布,并在成交當日與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簽訂成交確認書。
注:凡參加本項目競租的意向承租人須認可本項目招租底價,即現場公開電子競價時意向承租人響應招租底價為第一輪應價。否則,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成交價款支付方式
交易雙方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租金按年支付,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則,承租方應在《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全額支付第一年租金和租賃保證金,出租方在收到租金5個工作日內交付房屋。以后年度租金應在上一年租期到期日前提前一個月交納,合同租期內租金不遞增。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0個工作日,自2020年 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6日17時00分止。
七、網上報名、租賃保證金的交納及資格審查時間、電子競價時間、地點:
(一)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16日17時00分止;
(二)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20年11月16日17時00分(以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系統確認到賬為準);
(三)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11月17日9時00分;
(四)電子競價時間:2020年11月17日10時30分;
(五)電子競價地點: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四樓報價室;
競租保證金不接受現金支付,須以轉賬方式轉入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指定賬戶。
建設銀行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達州荷葉支行;
戶名: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專戶;
賬號:系統自動生成。
農業銀行
戶 名: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專戶
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達州通川支行
賬 號:系統自動生成
工商銀行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達州市分行海棠灣支行;
戶名: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交易專戶;
賬號:系統自動生成。
特別提示:意向承租人在網上提出租賃申請前,必須先登錄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查閱網上操作指南完成網上注冊、網上報名、網上交納競租保證金等(http://www.dzggzy.cn)。
八、其他事項
(一)若競租成功,未成交意向承租人的競租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招租人在成交價款到賬后,憑承租人簽訂的合同和交納的成交價款憑證,競租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若競租未成功,則意向承租人競租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以下情形之一者,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虛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惡意壓價的;
3.意向承租人未認可本項目招租底價的;
4.若競租成功后,承租人不按時簽訂成交確認書、房屋租賃合同或不按時繳納租金的;
5.意向承租人與承租人不一致的。
(二)租賃保證金
競租成交者須在成交確認書簽署后6個工作日內與招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房屋租賃協議》生效之日(房屋具體交付日期在協議中約定)起5日內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和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在租賃關系終止時退還,不計息),達州市通川區朝陽東路371號-3門市,租賃保證金為4050元。
(三)出租方自評估基準日起至使用權交割日(以資產租賃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的期間損益由出租方承擔或享有。
(四)本次資產租賃所涉及的稅費由雙方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出租方不開具稅務發票,可以開具出租方現有合法票據)。
(五)意向承租人對本公告第一、五、六、七、八條有疑問可向交易機構提出,其余的可向出租方提出。
九、特別聲明
(一)承租方若對所承租標的物進行裝修,則應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自行辦理完善裝修手續,并報出租方通過后方可實施裝修。其裝修設備、設施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租賃期限屆滿,乙方不得拆除房屋內裝飾裝潢(電器設備除外),出租方對裝飾裝潢不予補償。
(二)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詳見租賃合同。
(三)本方案未盡事宜,解釋權歸出租方。
(四)聯系方式:
出租方: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女士
聯系電話:13079086111
交易機構: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聯系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0818-2183355
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2020年11月3日
附件一:租賃申請書(樣本)
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
經認真閱讀關于標的公開招租相關資料并對其中資產實地察看后,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公告中的規定和要求,對公告及標的現狀無異議。
我方已按要求登錄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網完成網上注冊、網上報名, 我方愿意按招租公告的規定,交納 資產的競租保證金¥ 萬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F我方正式申請參加于 年 月 日上午 時00分(北京時間)在達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四樓報價室舉行的公開招租電子競價會。
我方保證嚴格遵守電子競價會場紀律和完全履行招租公告所載意向承租人的全部義務。若我方在公開招租中以及電子競價成交后,出現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違約行為,我方愿意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并賠償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特此申請。
附件:1、……
意向承租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委托受托人:(簽名或簽章)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權 委 托 書
:
本授權聲明: (意向承租人名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職務)授權 (被授權人姓名、職務)為我方 “ ” 項目中的資產電子競價招租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義全權處理該項目有關電子競價、簽訂成交確認書、房屋租賃合同以及執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聲明。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章)
授權代表: (簽章)
日 期:20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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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房屋租賃協議
甲方: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電話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標的
1.甲方將位于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面積約平方米。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現狀作了充分了解,自愿承租該房屋。
2.乙方如需裝修改造,須向甲方提供裝修或室內布置圖紙并依法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房屋租賃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租期內租金不遞增。
2.租賃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后15個工作日內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雙方議定的租金(含稅)為每年人民幣 元(大寫: ),租金按年支付。在本合同簽訂當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租金,并在當年租賃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將下年度租金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由乙方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租金轉入甲方指定的賬戶內。
戶名: 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開戶行:達州市工商銀行火車站支行
賬號: 2317576219100042622
2.甲方簽訂合同時須向乙方提供相關戶主身份信息及房屋產權證明等相關資料。
3.租賃用途: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商業營業用房使用。
第四條 租賃保證金
1.為約束乙方正確使用租用房屋設施設備,確保合同期滿水、電費不拖欠和人為損壞設施行為發生,乙方自愿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合同期滿后,無拖欠水、電費或人為損壞設施設備行為等情形出現,保證金全數無息退還。保證金不計息。
2.租賃保證金系本合同生效條件,保證金系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要求以保證金抵付租金或抵扣其他任何應付的費用。
第五條 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租賃期間,乙方負責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在租賃期間內的檢查、修繕,甲方應予積極協助。
2.因乙方按約定使用房屋的情況下出現的合理損耗由甲方承擔;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房屋及其相關設備的損失和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水、電、氣等費用
在租賃期間因房屋所產生的水、電、氣、物業管理、公共設施設備維護、消防設施設備投入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甲方須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之前的相關費用全部結清。
第七條 租賃物交付日期
甲方待原承租人騰退后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如因原承租人未能騰空房屋,交付日期順延(租賃物交付日期以甲方實際交付日期為準)。
第八條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出租房屋享有所有權,有權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收回該房屋;
2.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甲方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4.甲方有權對承租房屋及其原有設施進行檢查,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乙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與協助;
5.在租賃期間,甲方有權對該房屋所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營業。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該房屋,應當合法經營并取得因經營活動應當取得的相關許可(包括但不限于環境保護、衛生、防疫、文化、治安、消防),自行負責租賃房屋內物品的安全保衛工作,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支出和責任,且不得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用途;
2.乙方可以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裝璜,但不得改變原房屋的性質及主體結構;
3.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稅收、債務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利用上述房屋從事非法經營及任何違法犯罪活動;
5.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租金;
6.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對租賃房屋涉及安全、消防、環保等檢查,并根據甲方的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口頭、電話、微信、短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否則,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第一款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突發事件等情形導致甲方及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乙方作為責任主體應當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后果。
8.乙方在租賃期限屆滿后,未能續租情況下,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將所屬乙方的設備設施(如空調、辦公用品)收回,逾期收回的,視為乙方已經放棄該遺留物品,乙方同意甲方可將之作遺棄物自行處理;乙方應自行拆除裝潢,甲方不承擔裝潢殘值費用。
9.租期屆滿,乙方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返還租賃房屋給甲方,并維持房屋原設施結構不變。
第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
2.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未按照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本房屋的;
4.因乙方使用不當,對房屋造成重大損害;
5.擅自改變房屋用途或結構的;
6.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未按合同約定延遲支付租金的期間長達20天。
7.因國家政策、公共利益或市政建設需要收回租賃房屋的。
合同提前解除后,乙方已交付租金不得退還,乙方裝潢殘值甲方不予承擔。
第十條 房屋轉租限制
合同期內,房屋原則上不允許轉租,如乙方確需轉租的,由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后,方可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使用。轉租后,甲乙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并由第三人承擔原合同的所有權利及義務。
第十一條 房屋續租
若乙方有意向在合同到期后繼續租賃的,應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甲方在公開招租公告發布后,通知乙方參加公開競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完整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約定年租金20%的違約責任。
2.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該房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約定年租金20%的違約責任。
3.乙方應對該房屋做到妥善管理,如租賃期間內,因乙方使用不當,對房屋造成重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約定年租金30%的違約責任以及要求乙方賠償對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若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延遲支付租金給甲方,每延遲一天,乙方按照每天1000元甲方支付違約金,當延遲時間長達2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約定年租金30%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以及因主張權利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以及由此產生的合理支出)。
5.租賃期滿,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如期交還房屋。如乙方逾期歸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違約金。
6.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視為違約,乙方應按照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7.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乙方時合同即行解除,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約定年租金30%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以及因主張權利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以及由此產生的合理支出)。
8.乙方若有本合同規定之違約情形的,則甲方有權將乙方的保證金抵作違約金,乙方對此表示認可并接受。
9.本合同違約條款可重復、疊加適用。
第十三條 免責事由
1.如因不可抗拒等不歸責于甲乙任何一方的原因房屋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該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均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租賃期內,發生的所有安全責任事故及安全責任事故引起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停業、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也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或解除后租賃房屋的交還
1.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解除時,乙方應在終止或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撤走所有物品(除非甲方限制搬遷的公共設施),并將承租房屋恢復原狀及清掃干凈后交還甲方。因恢復原狀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對承租房屋及其原有設施造成損壞的,乙方須予賠償。乙方恢復原狀完畢,須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辦理退租手續。
2.若逾期未恢復原狀交還承租房屋的,甲方有權自行將承租房屋恢復原狀收回,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且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計收乙方超期的租金(屆時若甲方的租金已經調整的,則超期的租金應以調整后的價格收?。?。
第十六條 特別約定
1.在租賃期間如租賃房屋遇到產權移交或拍賣,雙方合同自行終止,乙方可向新的產權人提出租賃要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繳納的當年租金,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時間按實際天數退還乙方。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政府征拆等情形)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隨即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3.租賃期間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甲方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對租賃房屋的優先購買權。
4.乙方需要辦理租賃備案登記等各類權屬登記手續的,因此而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本合同的談判和簽署是雙方經過反復協商而一致確定的。如果合同中的條款存在含義模糊的情形,對該等條款的解釋應當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而不得按照不利于起草者的原則或角度進行解釋。
6.雙方確認,甲方審批或審查乙方的各種報告、文件、方案、資料、申請等無論如何不會在任何方面增加甲方的義務或責任,同時,也不會在任何方面減輕或免除乙方的義務或責任。
7.乙方確認,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及相關補充條款、附件前,已就合同條款中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做出了特別提示,乙方充分了解并同意接受其全部內容。
8.本合同某一條款或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通知
1.雙方聯系方式為合同抬頭處所填寫,適用于甲方向乙方送達相關文書和甲方將來因合同提起訴訟,人民法院送達訴訟文書等情形。甲方通過手機短信、微信、電子郵件等任何一方式按本合同中確認的乙方地址向乙方送達信息或文書,該信息或文書自到達乙方在本合同中確認的乙方地址之日即視為送達(若文書被退回的,退回之日即為送達之日),同時產生中斷甲方訴訟時效的效力。
2.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若乙方在本合同中確認的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自變更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送達地址信息仍以在本合同中確認的乙方地址為準,乙方對此不持任何異議且自行承擔未能收到甲方信息或文書的不利后果。
第十八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雙方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與本合同相關的協議及雙方認可的來往函件、傳真等,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自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公章)、乙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捺印后生效。
(以下為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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